选择语言
菜单
  • 作者|张泽吾、黄苑辉新《著作权法》已于今日正式生效。原《著作权法》历经十年长路迎来第三次修改,在著作权管理和著作权保护等方面作了大幅度的修订,回应实务中关于著作权管理和保护的诸多争议和困境,标志着著作权保护迎来新篇章,但其中也存在引发新的法律适用争议之不足。限于篇幅,本文关注新《著作权法》相关修订对著作权保护产生的影响,具体包括权利客体、权利归属、权利体系、权利限制及权利保护等方面。 权...
  • 作者 | 戴维为促进化解遗产继承人之间的纷争,协助遗产尽量公平公正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文简称“《民法典》”)正式首次确立我国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构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框架。其中,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无疑是备受瞩目与关注的一个问题。笔者拟通过本文,对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进行浅析与分享。 一、对于遗产管理人职责的比较法研究 遗传管理人制度最早发源于...
  • 作者 |刘艳萍前    言 重整企业为缓解巨额债务清偿所带来的偿债资金压力,通常以“留债清偿”模式提高债务清偿率,提升重整成功的可能性。目前,留债清偿已逐渐在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泛化,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留债”各方权利义务及相关问题均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大多数重整计划对此持回避态度,通常不做安排或做粗略安排,将问题留给留债后的企业和债权人自行解决,造成企业在司法上通过“...
  • 作者 | 韩笑天、史先瑛、韩卓珂摄影 | 孟利峰 导言: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
  • 作者 | 周浩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不是铁板一块。结合具体案件,此罪还是彼罪有着较大的解释空间。近年来,网络非法期货交易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当下网络非法期货交易,多是未经批准而私自搭建互联网平台,对外宣称具有期货交易资质,模拟期货行情数据,假冒理财师、分析师身份,以高收益的噱头吸引投资者“入金”炒期货。 面对此类犯罪,司法认定不一,具有多样性,有的是非法经营罪,有的是诈骗罪,还...
  • 作者 | 张童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政府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各项规定,不断细化制度,规范程序,创新机制,严格责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不可否认,自行政处罚法1996年颁布施行的二十余年间,行政处罚...
  • 作者 | 李君、董艳莉引言《民法典》施行后,抵押权相关规则发生了重大变革,无论对于抵押人或是抵押权人,在实践中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从《民法典》抵押权新规出发,探讨当抵押权与租赁权、居住权、质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融资租赁所有权发生冲突时,实务中的解决机制及对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权利保障,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 一、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及解决机制 (一)《民法典》对抵押...
  • 作者 | 韩笑天、孟利峰、史先瑛摄影 | 孟利峰作者按:数字货币(英文Digital  Currency)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数字货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
  • 摄影 | 孟利峰 导言 阿玛尼“禁诉令”案自2018年10月25日经由乔治 · 阿玛尼公司(GIORGIO ARMANI SPA)申请、后经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禁诉令”后,即引发业界高度关注。本案涉及当事各方在香港、内地两地提起之平行维权程序。其中,除对“禁诉令”本身的争议讨论外,对于“仲裁条款能否约束非合同签订方”这一问题,香港及内地法院均作出回应。本文将从...
  • 导言:数字货币是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具备一定程度货币职能的资产,同时具有去中心化、可编程性以及以密码学算法实现安全验证的特征。我国法律未赋予数字货币作为货币的属性,其不是由政府发行,禁止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通常将其认定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但不可否认,数字货币即使作为虚拟商品其经济价值仍能够以货币衡量,具备作为财物具有管理的可能...
197页次10/20首页上一页...  89101112...下一页尾页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Copyright ©2018 - 2021 炜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10-62684688  400680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