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在央企上市公司法律服务领域再添佳绩。炜衡律所接受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粮科工,股票代码:301058)的委托,由炜衡北京总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郭泽长律师与投融资并购部主任李可书律师通力协作,共同为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截至2026年5月29日,该项目已完成调整及首次授予公告等关键法律程序。

中粮科工是农粮食品工程领域的国家队,也是中粮集团旗下重要的上市平台,属于典型的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18人,授予总量855.908万股,方案的合规性与复杂性要求极高,必须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项目的成功是炜衡律所内部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典范。面对央企客户对“合规性、稳定性、激励性”并重的高要求,炜衡律所迅速组建了由两位部门主任领衔的专业律师团队。
其一是郭泽长律师,他深谙央企合规体系与证券监管逻辑,在为国家电网、中粮集团、中国铁建等数十家大型央企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二是李可书律师,他在股权激励领域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他不仅是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更著有《股权激励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等专著。由他们带领的项目团队精准把控了国资审批要点、信息披露的合规红线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合规要求,从而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落地。团队核心成员马远迪、刘芳、王妍、于若璇、张亚等在本次项目中亦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次中粮科工项目的圆满落地,不仅是炜衡律所在A股“中字头”央企股权激励领域的又一标志性业绩,更彰显了炜衡律所“部门协同、专业驱动”的平台优势。未来,炜衡律所将继续依托其在资本市场与证券、投融资并购及合规建设领域的深厚积淀,通过跨部门、跨领域的紧密合作,为更多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一站式、全周期”的高端法律服务。
供稿|刘芳
修订|徐光耀 曾嘉琪
排版|徐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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