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新闻|炜衡余菲菲律师受邀参加“新公司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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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上午,“新公司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宝隆宾馆隆重开幕。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承办,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复旦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等60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出席了本次年会,共同研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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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全国公司法专委会秘书长、炜衡北京总所合伙人余菲菲律师受邀出席本次会议。同时,余菲菲律师、王可可律师的论文《“企业家精神”条款在新<公司法>中的规范功能与适用路径》入选年会论文摘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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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企业家精神、股权转让、公司登记与营商环境建设(上)”专题研讨中,余菲菲律师围绕“企业家精神”这一主题发言。她指出,新《公司法》将“企业家精神”这一表述明确纳入立法目的条款之中,丰富了《公司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内涵,对于《公司法》有关制度的理解具有重要意义。从法律实务的角度看,需要立足于该条款的规范功能,进一步研究其如何适用于具体的个案。在具体适用中,应该区分作为法律解释的目的要素、作为漏洞填补的目的依据以及作为法官说理的论证过程等三种可能的路径,实现其规范功能。


炜衡律所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炜衡律师参加本次商法学年会,并围绕新《公司法》立法精神与重大革新等重要问题与理论界及实务界同仁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彰显了炜衡律所对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坚定承诺,进一步强化了炜衡律所在“专业化”道路上的品牌影响力和专业维度。


供稿|王哲
排版|陈磊 曾一丹




炜衡新闻|炜衡余菲菲律师受邀参加“新公司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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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上午,“新公司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宝隆宾馆隆重开幕。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承办,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复旦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等60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出席了本次年会,共同研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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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全国公司法专委会秘书长、炜衡北京总所合伙人余菲菲律师受邀出席本次会议。同时,余菲菲律师、王可可律师的论文《“企业家精神”条款在新<公司法>中的规范功能与适用路径》入选年会论文摘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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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企业家精神、股权转让、公司登记与营商环境建设(上)”专题研讨中,余菲菲律师围绕“企业家精神”这一主题发言。她指出,新《公司法》将“企业家精神”这一表述明确纳入立法目的条款之中,丰富了《公司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内涵,对于《公司法》有关制度的理解具有重要意义。从法律实务的角度看,需要立足于该条款的规范功能,进一步研究其如何适用于具体的个案。在具体适用中,应该区分作为法律解释的目的要素、作为漏洞填补的目的依据以及作为法官说理的论证过程等三种可能的路径,实现其规范功能。


炜衡律所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炜衡律师参加本次商法学年会,并围绕新《公司法》立法精神与重大革新等重要问题与理论界及实务界同仁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彰显了炜衡律所对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坚定承诺,进一步强化了炜衡律所在“专业化”道路上的品牌影响力和专业维度。


供稿|王哲
排版|陈磊 曾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