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是一门艺术,而这门艺术需要用不同的色彩去填充。在短短三天的集训时间内,刑辩训练营各导师从阅卷、与办案机关沟通、会见、辩护词撰写、庭审发问等各个角度向学员传授了自己执业多年的实务技巧和经验,让学员们受益良多。
李肖霖律师《把刑事辩护当作一门艺术来追求——逻辑分析的运用》
李肖霖律师详细介绍了他在办理赵某串通投标案、姚某骗取出口退税案和念斌等案时的思路与想法,强调“逻辑分析能力”对处理这些案件思路的重要作用,并强调律师做刑事辩护不仅要展现自己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辩护思路的自信心和对证据把控的能力,也要得到听众心理上的认可。这意味着刑辩律师需要大量的知识储备,不仅仅是法律知识,更要借助科学、逻辑甚至常识来取胜。
韩丹英律师《以无罪案例说有效辩护技能》
韩丹英律师首先带学员们重温了刑诉法知识,接着讲到刑辩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现实难处,最后,韩律师分阶段详细讲述了有效辩护的技巧,并认为我们作为辩护律师要有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利用证据和事实来解决法律问题,不被利益所诱惑,不被恐吓所劝退。
王昊律师《刑事辩护过程中阅卷工作的注意事项》
王昊律师聚焦于每个新人刑辩律师都需要具备的技能——阅卷,重点分享了阅卷技巧:包括要及时关注案件进程、注意阅卷的先后顺序、阅卷后与家属的沟通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详读证据。
杨照乐律师《刑事案件接待与会见经验谈》
杨照乐律师主要讲述了刑事辩护工作中“接待”和“会见”两方面的经验。“接待”工作要做好沟通工作,提前告知家属诉讼程序,及时与家属沟通辩护方案,还分享了如何应对与委托人有关的执业风险;“会见”工作要注意准备工作有哪些,会见的时间点和内容是什么以及律师会见受阻时应当如何救济。
王茜律师《刑辩律师与办案人员的沟通之道》
刑辩律师在工作中,与办案人员的沟通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王茜律师将其丰富的经验为我们总结成三点原则:首先,刑辩律师“不要内耗、不要崩溃、不要纠缠”,在认识上摆正位置,在实操中认真专业;其次,要掌握不同阶段的沟通要点,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最后,口头沟通与书面交流缺一不可。
邢嘉然律师《庭审发问实务探讨》
发问是帮助庭审各方当事人明晰案件事实的基础性工作,对实现律师的诉讼目的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邢嘉然律师通过丰富的实战案例向大家展示了优秀的刑辩律师能如何通过发问确认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或推翻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给予大家非常多的启发。
王晓乐律师《认罪认罚制度下的辩护》
从2019年至今,认罪认罚制度已施行将近四年,大多数当事人通过认罪认罚制度得到了从宽处理,既给自身争取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晓乐律师就如何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认罪认罚判断提出了四条建议,并为大家对认罪认罚制度的理解提供了新的视角。
于桂华律师《优秀辩护词是如何炼成的》
辩护词是律师辩护意见的载体、也是辩护意见的集中反映,它直接体现律师的专业能力、认知范畴、思想格局、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以及对辩护工作的认知和态度。于桂华律师从辩护词的书写原则、辩护意见的形成过程、行文表达、篇幅长短、形式美观五方面向我们展现了如何炼成一份优秀的辩护词。
赵征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到底在辩什么?》
赵征律师分享了自己办理的具体案例,让学员们了解了刑辩工作不仅是智慧之辩与逻辑之辩,也是勇气与胆识的较量,而刑事辩护的使命和价值也正体现于此。
李晓律师《事实认定与事实辩护》
事实辩护是围绕事实认定展开的辩护,也是刑辩律师做的最多、最有效的辩护类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不同种类,注意点各不相同。李晓老师将目光穿梭于规范和实践之间,不仅对事实辩护描绘出轮廓,还为学员们提供了具体办理案件的方法论,为第四期刑辩训练营的课程讲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结束了全部的集训营课程后,导师们与学员们围炉夜话,开展“刑辩私房课”。学员们从庭审技巧、求职选择、青年律师的案源开拓等方面提出各种现实问题,各位导师们则结合自己的职业选择和经历,无私为学员们分享经验、解答困惑。李肖霖律师特别指出,刑辩律师需要热爱生活、保持好奇心,更需要认真办好每个案件,为每个当事人服务。
结束刑辩实务课程后,“刑辩体验课”正式开启。在模拟法庭环节,由导师组成合议庭和陪审团,学员扮演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等角色,模拟真实庭审环节,以真实案卷材料为基础展开激烈交锋。法庭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评选出庭审中表现最佳的三位学员,并对学员庭中表现进行点评。
随后,参加模拟法庭活动的导师们为本次训练营全体学员颁奖,导师学员合影留念。
活动的最后是出征仪式环节。各学员在导师们的见证下郑重写下六年后自己希望成为的人,封存在信封中,等待六年后的开启。集中初训活动仅仅是学员们刑辩之路的开始,望各位学员都能不忘初心,不负韶华!
撰稿 | 炜衡刑专委 第四期刑辩训练营学员
排版 | 刘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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