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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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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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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个人简介
白律师执业十余年,成功代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而独特的诉讼经验、技巧及策略。如:
刑事方面:周某某涉嫌放火罪判三缓四案;廖某涉嫌盗窃罪单处罚金案;陈某某涉嫌诈骗不予起诉案;唐某某涉嫌诈骗不予起诉案;龙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公安机关撤案等案件;
民商事诉讼:代理某公司破产撤销权一案,成功挽回该公司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代理某公司债务纠纷系列案,成功化解该公司的债务纠纷;代理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系列案,成功挽回该公司的债权;
白律师还代理了大量的侵权纠纷、民间借贷、房屋买卖以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
社会职务
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侵权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律师服务岗入库律师;
广东法律服务网驻网律师;
湖南省新田商会常务理事;
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委员会委员;
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志愿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