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股东代表诉讼原理与律师实务》
内 容 简 介
法治是营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和保障。保护股东权益是《公司法》立法目的之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具体体现。从2005年《公司法》修订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到出台配套的相关司法解释,再到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生效实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不断地被完善。本书作者赵继明律师结合案例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公司法》第15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23-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1-2条和《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4-27条等,对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和完善从特殊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本书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阐明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宗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平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司法干预和公司自治之间的合理分工。本书详细地介绍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办案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律师朋友轻松上手,让中小股东熟悉股东代表诉讼的全过程,为学者研究经典案例提供原始资料。
作者简介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全国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第九届、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六年制法学实验班联合导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执业二十多年,擅长处理股东、公司及高管之间的各类公司诉讼和商事仲裁,尤其擅长处理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和各类投融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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