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修改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所律师对新修订《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能力,更好满足企业、客户的法治需求,2024年5月17日下午,炜衡重庆所执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冉晓曦律师开展了《公司法律制度的新发展》专题讲座。
本所高级合伙人孙启富、吴国庆、张小山及在所律师六十余人参与本次培训活动。讲座由炜衡重庆所高级合伙人叶洪连律师主持。

叶洪连律师首先致开场辞。他谈到,新公司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新《公司法》的重大调整,将对企业发展带来全面的革新与冲击,亦对广大律师带来了巨大机遇和挑战。希望通过此次讲座,大家能更快更好地适应新《公司法》变革,敏锐地抓住时代机遇。

冉晓曦律师从公司法修改背景、过程和思路作为切入点,说明了公司法作为市场主体,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随后,冉晓曦主任围绕以下八个维度(如下图),结合自身多年从事公司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展开讲解。他表示,随着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面临的风险责任问题越来越多,公司法的修改,为便利公司投融资、优化治理机制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制度选择,同时也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理解吃透《公司法》修法要点,落实好各项合法合规的管理要求。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主题鲜明、内容精炼、针对性强,大家对股东出资责任与权益保护、优化公司治理、如何加强风险防范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和理解。此次培训仅是系列讲座的开篇之作,炜衡重庆所后续还将继续为大家解读企业应关注的各类法律风险,以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法律服务。
主讲人
冉晓曦
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执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炜衡重庆所 执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重庆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
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理事
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联系电话:18983877585(微信同号)
邮箱:ranxiaoxi@weihenglaw.com
编辑丨吕佳芯
审稿丨陈 昱
分类丨炜衡动态

-
烟台合肥沈阳成都延安宁波深圳天津南京广州上海西安南通北京重庆硅谷悉尼东京杭州南宁苏州厦门长沙青岛泉州武汉乌鲁木齐郑州兰州无锡太原昆明河内福州海南呼和浩特贵阳济南温州南昌石家庄
-
知识产权刑事业务破产重组金融证券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海事海商企业合规交通基础设施特殊资产管理政府与公共事务财税法公司/商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婚姻家事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ESG合规涉外法律服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跨境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