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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婚姻家庭规则的变化 (二)

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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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婚姻家庭规则的变化

(二)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田少荣律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婚姻家庭规则的变化 (二)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中国迎来了第一部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昭示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法典正式进入人们的生活。《民法典》包括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条。一部全方位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一部涵盖了百姓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规则秩序的法典,被民众认为是最接地气的法律,因此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在我们炜衡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甚为重视的婚姻家事专业领域,《民法典》作出了不少创新性的调整,将对我们每个人和每个家庭以及家庭财富的保全和传承产生重大影响。下面和大家一起来解读民法典当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重大变化。

变化六:新增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是社会组织结构的基本细胞,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关爱、互相尊重,直接关系到婚姻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继2017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总则后,“家风”概念也被引入民法典。      

专家学者认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将家风与家庭美德建设写入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代民法精神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代推进“德法共治”建设进程的具体举措。

       是的,不论我们的生活和时代如何发生变化,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和注重家风,一直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治家持家的基本准则。该条规定为全社会树立优良家风、注重良好家教,有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变化七:新增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增加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划定了具有法律意义上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边界。

谁是我的“近亲属”?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姑姑、舅舅,姨妈,岳父母公婆是近亲属吗?什么是近亲属?“近亲属”,是一个基础法律概念,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近亲属”,既涉及实体上的权利,比如:侵权受害人死亡时的请求权人;也涉及程序上的权利,比如:近亲属可以担任代理人、辩护人;既涉及私法权利,比如:担任监护人,也涉及公法义务,比如:公务员、法官等的任职回避。

       我国现行法对近亲属范围规定并不一致,主要有以下三种规定:

刑事诉讼法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作为直系血亲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则被排除在外,范围较小。

       民事诉讼法中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包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增加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在以上情况中,虽然都称“近亲属”,但不同法律中的近亲属概念范围并不一致,这样就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为此,此次《民法典》对近亲属范围作出了统一规定。

       变化八:新增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将家事代理的权利主体范围限定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不适用于其他家庭成员以及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家事代理权的适用对象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一切必要事项,但家庭对外经营活动不包括在内。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交易所涉标的金额大小、行为受益对象是否指向夫妻团体或家庭成员、行为目的与家庭事务的关联程度、是否有其他在先行为使相对人产生行为代表夫妻意志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家事代理权的法律后果为在相对人善意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对其中一方代表家庭所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明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变化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赋予了夫妻一方存在一定情形时有权要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我国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正式确立,来自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不离婚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所以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在实践当中,已经出现了以下问题: 比如持有或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对夫妻财产进行转移、变卖;一方为了赌博、吸毒而单独处分共同财产,或者将夫妻财产赠与给其他“第三者”,而另一方因各种原因不想离婚,或者达不到离婚条件,或者在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时,只能任由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损害而无能为力。而如果赋予财产受损害一方在一定情形时有权要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将更有利于体现婚姻家庭法的弱者保护功能,也更有利于体现公平原则。

       变化十:放宽离婚经济补偿的限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原《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从我国家庭现状来看,夫妻双方适用更多的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签署书面的分别财产制度的非常少。因此,《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家事劳务补偿制度,并不有普遍的救济意义。《民法典》取消了家事劳务价值经济补偿的使用前提,实际上是对家事劳务价值的充分全面认可。

       无论夫妻之间适用什么样的夫妻财产制度,只要是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离婚时就应该得到另一方的经济补偿。很多家庭的模式,一方不仅需要承担社会工作,又要承担家务劳动,对于家庭付出较多者,必然在职业上受到影响。因此,对于双重承担者,如果在离婚时候,不对其家事劳务价值进行经济补偿,而一味地只秉承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显然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离婚时,承担家事劳务较多的一方,如果能够共同分割另一方因自己的付出而获取的财富,在因家事付出而丧失社会机会和财富创造的机会时得到充分的补偿,显然实质上更为公平。

       在一个家庭中,从怀孕、分娩、哺乳到养育,相对于男方,女方必然投入更多的精力,照顾孩子照顾家庭,这种家务劳动价值很重要,但却很难得到家庭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法典这一规定,对于承担较多家事劳务的广大女性来说,无疑是找到了价值认可的法律依据。

       炜衡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简称炜衡婚家委,聚集了炜衡律师事务所186名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化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为国内外委托人解决与婚姻家庭相关的婚姻、继承、收养、养老、移民、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协商谈判、起草协议、代理诉讼、风险评估、婚姻财富隔离规划、家业企业风险隔离和传承规划、财富传承方案设计及执行等一站式的婚姻家事以及财富规划传承服务,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以专业助力委托人传递爱和责任,实现家庭和谐幸福与财富传承。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所已加入炜衡婚家委的成员有:田少荣律师、陈斌律师、史万利律师、吴青薇律师、赵征律师、李丽律师、索婷律师、樊鹏涛律师、白雪律师、刘峰律师等。

       我们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咨询热线:029-8835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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