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我所知识产权部主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朝阳律师应邀参会。
课题以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和2018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先后提出探索建立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与规律的特别程序法构想为背景,旨在适应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趋势,解决其管辖分散,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程序冲突,民事侵权与行政无效程序“二元制”的循环繁冗,知识产权终审判决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胡朝阳主任律师结合其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对课题研究创新与突破提出了若干建议,一是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交叉性、前沿性与政策性特点证成其特别程序立法的必要性;二是针对网络侵权趋势探索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标准的统一性;三是结合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探寻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证据规则;四是针对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与其侵权审判程序协调与衔接需要探讨完善其司法审判程序中的专利权与商标权的效力判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