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炜衡太原所韩丹英,郑州所张鹏万,深圳所庄汉都,贵阳所李若黎,南昌所何春园,昆明所谷丽娟、张崇源,泉州所吴坚平、陈适平等9位炜衡律师全程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从自身法律实务经验出发,为团体标准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诸多具有实操性的专业建议。
本次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牵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49家单位、1144位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起草工作历时8个月,召开了4次专家研讨会,集中了法学、管理学、合规学等专业人士的经验、学识和智慧,立足中国国情,遵循国际标准,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构建了一套既便于在中国实行又能得到国际认可的评价标准。
中小企业合规是在我国普及合规管理的难点和关键。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企业合规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基础。然而,中小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基础相对薄弱,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这也构成了其发展内在的制约因素。因此,解决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就可以说解决了我国全面推行合规管理的基本问题,对于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我国营商环境的改善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正是在中小企业中普及合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标准》旨在规范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活动、引导和促进其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能力、识别和防范合规风险、建设合规文化,它将助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中国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中小企业管理现代化工程。
《标准》的发布和实行意味着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里程碑。炜衡律师事务所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品质,帮助中小企业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合规管理体系,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发挥实际作用,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撰稿 | 任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