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举办的“首届中国数据治理年会”在北京举行,炜衡所高级顾问姜黎黎律师受邀参加会议。作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第一批“规则+技术+管理”生态聚合的42家法人之一,我所参与了会议发布成果之一的《数据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编号T/CITIF 001-2022)》团体标准的起草。
随着我国数据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市场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搭建愈加紧迫。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进一步加大《GB/T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DCMM)贯标力度,更好的引导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规范数据资源管理,激发数据要素潜力,有效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
为推动数据治理创新进程,大力推动DCMM贯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牵头组织《数据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团体标准研制工作。该标准是我国数据合规首个“团体标准”,我所高级顾问姜黎黎律师受邀参加该标准的起草,成功助力数据合规首个团体标准的发布。
姜黎黎律师系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在某四大国有银行风险合规条线、投行条线从业多年,先后担任过某全国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创新部总经理、项目部主任等,担任项目部主任期间牵头完成了全行数字化转型项目;擅长风险合规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投行类业务、金融纠纷解决等。我所李静律师、元园律师参与了部分工作。
《数据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聚焦数据领域的合规管理,不仅可指导组织开展数据合规管理活动,也可作为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法律从业者开展数据合规业务、组织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政府开展数据合规治理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是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有关数据合规方面的必要补充。
近年来,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顺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数字经济安全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在数字经济领域专业化服务水平,已成立“国际数字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此次参加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团体标准起草,标志着我所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服务能力已由服务经济个体、行业领域拓展至参与顶层设计。